办理条件
1、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2、单位首次: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材料
1、城乡居民:户口簿、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单位首次参保材料:
(1)首次参保:《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及职工《居民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或聘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新增加员工:《新参保单位人员情况表》(一式3份);《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4份);职工新参保:《建立劳动关系证明》;《职工增加表》(一式2份);职工工资发放财务原始凭证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城乡居民:持上述办理材料,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镇(乡)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手续。
2、单位:
(1)单位按工商注册地到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2)中央、省、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应依照有关规定到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
不收费